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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须知

本借款须知双方为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集金服")与大集金服借款人用户,本须知具有合同效力。
1、借款人自愿成为大集金服的借款人,用户可以在大集金服向潜在出借人发布借款信息。用户同意遵守本须知、大集金服融资咨询服务协议及其他大集金服的各类规则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大集金服有权不时对上述协议、规则等进行修改,经修订的协议、规则一经在大集金服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
2、借款人同意授权大集金服向任何信用机构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和信用记录。大集金服将合理使用用户的个人资料和信用记录,并根据该等资料评定用户的信用等级,然后将借款人的信用登记发布在大集金服平台上。用户同意授权大集金服向任何第三方核实该等资料和记录。当借款人在大集金服发布借款信息时,大集金服有权再次获取用户的信用记录。
3、发布借款信息。
借款人有权在大集金服平台的指定区域按要求发布借款信息。借款人要求的借款金额,个人用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企业用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借款利率(不包括大集金服收取的成交服务费、资金管理费、充值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借款人为自然人的承诺在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与其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机构的承诺在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与其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借款人的借款信息中必须包括借款金额、愿意承担的最高借款利率、信息的有效期,同时借款人还应当提供自身年收入、职业和目前的就业状态、存款情况等有助于潜在出借人判断的信息。大集金服有权同时将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中的可能影响潜在出借人判断的信息以及信用等级显示在借款人的借款信息中。用户同意授权大集金服将用户提交的借款信息中的资料发布在大集金服上、发送给包括大集金服注册用户在内的其他第三方。
借款人授权大集金服验证自身的住址、收入、职业以及其他与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或注册为大集金服会员有关的资料,用户同意大集金服向第三方征询用户的信息。借款人同意授权大集金服收集、保存、使用、管理、披露其个人资料、信息、档案。若借款人的上述资料在发布借款信息的有效期内发生变化的,则借款人应及时向大集金服平台申请修改相应信息或者撤回借款信息。借款人不能对已发布的借款信息直接进行修改,但有权在借款信息的有效期内撤回该借款信息。大集金服保留自己独立地判断限制借款人发布或者试图发布借款信息的权利。
借款人所发布的借款信息在法律上视为要约。借款人承诺一旦用自身布的借款信息与潜在出借人的投标匹配,则用户无条件接受该笔借款并支付利息。借款用户同意与潜在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该《借款合同》(附件2)样本由大集金服制作并已事先公布。
借款信息的有效期。当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时,应确定借款信息的有效期,该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若借款人的借款要求提前得到满足,则借款人有权申请立即结束借款,用户也可以指令系统自动关闭,但大集金服保留只对某一信用等级以上的用户开放自动关闭服务的权利。
禁止的行为。用户承诺在涉及或者可能涉及大集金服的借款信息、贷款及其他交易中不从事下列行为:
(1)在用户的借款信息中进行虚假的、误导的、欺骗性的陈述;
(2) 提供虚假的身份或者不符合事实的描述;
(3)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收取或者承诺收取大集金服潜在出借人任何费用、好处或者其他任何交换使出借人参与用户借款的贷款投标;
(4)借款人向他人表示自己是大集金服的代表、雇员、代理人等。
4、平台权限。大集金服有权取消借款人的借款资格并删除借款信息:
a. 大集金服有权核实借款人、出借人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大集金服有权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决定注册用户是否合理合法使用大集金服平台、是否违反大集金服的各类规则。 大集金服可以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信息要求用户做出解释。用户同意将立即就大集金服的要求做出回复。
b. 在一个借款完成之前,如果大集金服确定借款列表中包含不正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无意的错误,在借款发布到借款完成之间借入者收入、信用变化等等),可能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大集金服网站条款的欺骗行为,大集金服有权取消列表以及取消已经完成的标的,并不作任何解释。
c. 大集金服可以在任何时候,延迟一个借款以便验证和这个贷款相关的借出者、借入者,以确认没有任何不合理的情况。大集金服可以根据情况取消或继续这个借款。如果该借款取消了,这个标的将从网站删除,每个借出者的钱将返还。
5、 借款标的和投标、满标。
a. 标的成功满标并且经过网站的审核后,借款人的贷款将生效,借款人和出借人将自动签署《借款合同》(附件1),所有合同将通过电子化在线上自动完成。
b. 大集金服不保证借款人的借款标的会被投标成功。只有当借款人列出的借款标的被全部投满后才算成功满标,且成功满标后通过大集金服的最终审核才能获得贷款。如果用户撤消了借款标的,或只有一部分金额竞标成功,借款人的借款标的将不算成功借款人也不能拿到贷款。
c. 为了保障借款用户的隐私权,借款人的名字将不会在直接在借款标的信息中显示,出借人或潜在的出借人也不会看到用户的真实姓名和地址。
6、 平台资费。在用户注册成为网站用户、用户向账户充值、用户成功获得贷款、用户借款逾期未归还等情况下,网站将收取一定的费用,以保证我们能更有效地提供一个良好的借贷环境(具体费用标准详见大集金服公告)。
7、 多个出借人。用户的借款可能会得到超过一个出借人的投标。如此,用户同意以相同的利率标准,每期还款还息将被分为多份给到不同的出借人. 用户的每期还款还息将由网站分发到各个出借人帐户。
8、 借款用途。借款人承诺并保证不得有以下行为:
a. 将所借款项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否则一经发现,大集金服将立即向公安等有关机关举报,追回赃款并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b. 将所借款项用于生产经营和消费以外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期货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房地产及房地产信托投资,二次借贷,彩票等)。
9、 还款。借款人无条件同意依照相关条款按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借人还款。大集金服作为服务商来将用户的还款分发到各个出借人(如果有多个)。同时,借款人同意支付任何由于迟还款等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10、逾期、坏账及信息披露。用户逾期还款的,大集金服有权将用户的"逾期记录"记入公民征信系统,大集金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借款人的借款逾期超过30天并列入网站黑名单后,大集金服有权将借款人提交或大集金服自行收集的借款人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信息共享,以便网站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借款人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因第三方的行为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大集金服不承担法律责任。
借款人逾期还款超过90天的,借款人在此事先同意,出借人有权自行或者委托大集金服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的商账追收公司等)。
11、不保证。 大集金服对以下事项不做任何的保证:
a. 借款人发布的借款标的一定得到出借人的投标;
b. 借款人一定会以其指定的利率得到借款。
12、使用限制。 禁止用网站服务代替非用户本人来试图获取贷款,网站有权验证用户信息。如果在7日之内我们无法验证用户的身份,这个帐号将被禁用。
13、冻结帐号。 如果网站发现用户的信息存在虚假或欺诈,网站有权在任何时候无需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冻结帐号。如果账户被冻结,该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借贷功能将被限制使用。已经成功的借款将不受影响,用户需要根据合同支付借款本息。
14、信息合法。用户可以在大集金服平台上发布照片、文字、图标、链接等各类合法的信息,该等信息必须符合大集金服的各项规则的规定。用户授权大集金服将 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在大集金服网站内的任何区域。用户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2)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3)不诽谤中伤他人;(4)不发布广告;(5)不带有歧视内容;(6)不带有淫秽、暴力、仇视内容;(7)不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等类似的有害计算机程序。
15、合同修订。大集金服有权修改《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条款,《借款合同》样本更改并公布后新产生的借款适用新的《借款合同》。
17、其他。未经大集金服事先书面许可,用户无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18、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由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更新日期:2017年12月
附件1:《融资咨询服务协议》模版
附件2:《借款合同》模版

附件1:
                                                        融资咨询服务协议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有借款需求,且已在大集金服网站注册,并将其主体及借款需求信息提供予乙方并由乙方在大集金服网站发布。
2、乙方是一家在海南省海口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www. ccoopfs.com 网站(以下简称“大集金服网站”)及相关软件(以下统称为“大集金服平台”)的经营管理权,为甲方提供融资撮合、管理等服务;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授权乙方在其互联网平台发布融资信息,向平台投资人进行资金的募集,乙方在此仅提供融资需求信息发布、融资交易撮合等咨询服务。乙方不对甲方所募集的最终金额作出任何保证承诺,乙方以实际募集的金额作为居间服务费的收费依据。
2、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按照其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本协议进行相关资金及费用的划付。
3、借款、利率及还款
借款金额(万元) 年化利率(%)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还款本息金额 还款方式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与经乙方促成的出借人签署借款合同并收取借款本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对投资人、保证人、居间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审查工作,如甲方有拒绝提供审查资料或拒绝完成审查手续等行为,乙方有权拒绝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甲方的融资需求信息。
4、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借款服务费及借款管理费,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该等费,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互联网平台行业要求及金融风险控制要求,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审查资料及开展审查工作。
2、乙方有权按互联网平台实际情况,单方自主安排发布甲方融资需求信息的时间。
3、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文件泄漏于本机构及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且不得将该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如该资料遗失或损毁,乙方应于发现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权益。
4、为维护出借人的权利,如甲方出现逾期支付情况,乙方有权代出借人收取、划转逾期罚息;如甲方逾期还款超出《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在逾期未还款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乙方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措施进行披露并收取依据《借款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5、乙方不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而与甲方一同承担对任何其他方的任何连带责任。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乙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包括借款服务费和借款管理费:
1.1借款服务费为一次性支付,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于甲方取得借款本金后即时从甲方资金账户中直接予以扣除。
收费标准如下:
1.2甲方同意向乙方从第一个月起(含第一个月)按月支付借款管理费,直至还款结束,支付时间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每期当期还款日一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每月还款日从甲方资金账户中直接予以扣除。
收费标准如下:
1.3费用调整
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借款管理费和借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无需经过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资料或商业信息保密。
2、如终止合作,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资料直接进行留存、备案或销毁处理;
3、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及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任何一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和代理人)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保密资料内容提供、泄露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重大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作协议一经签署,双方都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行为不符合本协议条件的一方,均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超过7天视为严重逾期,乙方有权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收取逾期管理费:逾期管理费总额 = 逾期本金总额×逾期管理费率×逾期天数;(“逾期本金总额”为甲方当月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借款本金总额,“逾期天数”为自逾期日之次日起到甲方实际支付完毕应支付的本金之日止的天数。“逾期管理费率”为日0.2%。)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的修订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付款义务之日止。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www.ccoopfs.com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唯一号: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时间)在      (地点)签订:
甲方(借款人):
甲方现住址:
甲方大集金服用户名:
乙方(出借人):
大集金服用户名: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人):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指定通讯地址:
丁方(担保人):
地址:
(在本合同中,以上各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鉴于:
1、丙方是一家在海南省海口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www. ccoopfs.com 网站(以下简称“大集金服网站”)及相关软件(以下统称为“大集金服平台”)的经营权;
2、甲方为大集金服注册用户,甲、乙双方同意并遵守丙方大集金服平台的各项行为准则,在充分阅读理解本合同及附件的情形下,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
3、乙方系已在大集金服注册的特定出借人。
4、丁方系本次借款人的担保人。
5、甲、乙双方同意并遵守丙方大集金服平台的各项行为准则,同意授权丙方代为处理甲乙之间的借款事宜,该委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利息和罚息、违约金、借款本金及采取一切有利于或可能为促成该借款协议约定事项顺利事实现的行为或措施,丙方在代为收取上述款项后应及时转至乙方资金账户,在充分阅读理解本合同及附件的情形下,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基本规定
1.1 甲方同意通过大集金服网站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通过大集金服网站向
甲方发放该借款。借款基本信息如下:
借款本金数额 ¥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
借款年利率
借款期限       起,至      止
借款用途
借款还款方式

1.2 除特殊约定外,乙方无需向丙方支付理财管理费。
1.3 甲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具体时间见附件一《还款计划表》)、足额向乙方支付借款本息,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2.2及2.3款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借款管理费用及借款服务费。
1.4 各方均同意,丙方有权在本《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支付日按照乙方各自出借的金额将相应款项从乙方各自在大集金服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指定的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乙方资金账户”)直接划付至甲方在大集金服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指定的资金账户(以下简称“甲方资金账户”)。
1.5 各方均同意,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当期还款日,丙方有权将甲方应付乙方的当期本息从甲方资金账户划付至乙方资金账户。
1.6 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当期还款日前,甲方应在大集金服平台系统中发出当期还款付息的指令,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指令将相应的款项划付至乙方资金账户。同时,丙方亦有权从甲方资金账户划付甲方应支付给丙方的当期借款管理费。
1.7各方均同意,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息(以下简称“逾期还款”)时对甲方进行违约提醒及催收通知,亦有权委托其他主体进行提醒通知。
1.8 丙方根据本合同对甲方进行违约提醒及催收通知时,可在其认为必要时进行上门提醒及催收,即丙方派出人员至甲方披露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联系地址)处对甲方进行违约提醒,丙方亦有权向甲方发送催收通知单,甲方应当签收,甲方不签收的,不影响上门催收提醒工作的效力。丙方或其委托的其他主体采取违约提醒及催收通知时所产生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1.9 甲方承诺:若其住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和乙方。
1.10 甲方承诺:甲方经营状况恶化、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对其履行借款合同项下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管理费等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任何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和乙方。
第二条 管理费及服务费
2.1 在本合同中,“借款管理费”与“借款服务费”是因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应由甲方支付给丙方的报酬。
2.2 甲方同意向丙方从第一个月起(含第一个月)按月支付借款管理费,直至还款结束,支付时间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每期当期还款日一致。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每月还款日从甲方资金账户中予以扣除。具体的费用标准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融资咨询服务协议》为准。
2.3 甲方同意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借款服务费,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于甲方取得借款本金后即时从甲方资金账户中直接予以扣除。具体的费用标准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融资咨询服务协议》为准。
2.4 如甲方和丙方协商调整甲方应支付给丙方的借款管理费和借款服务费时,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2.5 甲方向乙方或丙方的还款冲账按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借款管理费、借款服务费、利息、本金的顺序进行(在前一项未完全清偿之前不进入下一项的还款冲抵)。
第三条 本息偿还方式
3.1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给乙方本金和利息,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2.2款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借款管理费。
3.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不得迟于到期日当日12:00),甲方资金账户内的余额足以支付甲方应当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借款管理费。在还款当日16:00之前丙方将甲方应付本息资金划转至乙方资金账户,视同甲方完成借款本息支付。
3.3还款日不受法定假日或公休日影响。
3.4如遇到还款当月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第四条 逾期还款
4.1 每月还款日16:00前,甲方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还款的,视为逾期,自次日起计算罚息。
4.2 甲方任何一期还款逾期的,丁方应即时承担担保代偿责任,利息逾期的,代偿金额为当期利息,本金逾期的,代偿金额为本金及从逾期日至代偿日产生的利息。
第五条 担保及服务
5.1丁方同意为本协议下甲方向乙方负有的按时清偿借款本息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管理费、违约金、罚息,以及甲方根据本协议或适用的中国法律应支付的其他赔偿金和乙方实现本协议下债权实现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
5.2在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清偿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或本金时,丙方有权代表乙方向丁方发起担保方清偿要求,要求丁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丁方需要在债权期限届满日次日内,将代偿资金划转至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并授权丙方向乙方的大集金服汇金账户支付,以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担保责任。
5.3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声明、保证和承诺等条款,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额外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
6.2 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甲方资金账户里有任何余款的,丙方有权将该余款用于清偿甲方尚未支付于丙方的借款管理费及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所有应付的相关费用。
6.3 甲方逾期还款,应向乙方支付逾期罚息。逾期罚息计算方法为:
逾期罚息总额=逾期本金总额×逾期罚息率×逾期天数
“逾期本金总额”为甲方当月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本金总额,“逾期天数”为自逾期日之次日起到甲方实际支付完毕应支付的本金之日止的天数。“逾期罚息率”为日0.05%。
如甲方应还本金逾期超过7天视为严重逾期,丙方有权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收取逾期管理费:
逾期管理费总额 = 逾期本金总额×逾期管理费率×逾期天数;
“逾期本金总额”为甲方当月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借款本金总额,“逾期天数”为自逾期日之次日起到甲方实际支付完毕应支付的本金之日止的天数。“逾期管理费率”为日0.2%。
6.4在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及逾期催收费之前,不停止逾期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
6.5如果甲方逾期未还款超过15天,或甲方在逾期未还款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甲方同意丙方有权将甲方的“逾期记录”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司法机关披露。
6.6 如果甲方逾期未还款超过60天,或累计逾期还款达五次,丙方有权代表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甲方有义务在5天内清偿全部剩余本金、利息、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借款管理费及逾期催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清偿顺序为实现债权的费用、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逾期催收费、借款管理费、利息、本金。
6.7 本合同中的丙方与甲方和丁方、乙方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一旦甲方逾期还款,乙方有权单独向甲方和丁方追索或者仲裁。如甲方逾期支付借款管理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丙方亦可单独和丁方向甲方追索。
6.8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宣告借款提前到期:
(一)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借款用途;
(二)不履行还款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三)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借款债务的;
(四)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与借款有关重要事实的。
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须在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后的三日内向乙方资金账户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和违约金。
第七条 债权转让
7.1债权存续期间,乙方有权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进行转让,签署相关《债权转让合同》。丁方在此同意当债权转让时,仍在原有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需经过其书面同意。
7.2乙方委托丙方,《债权转让合同》一经签订,由丙方通过其网络管理系统向甲方注册账号发出债权转让通知消息(站内短信),该消息一经发出即视为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转让自通知送达时对甲方发生法律效力。
7.3 未经乙方及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第八条 其他
8.1甲方亦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信息以首页载明为准)代为收取乙方支付的借款,代为向乙方还款,代理人一切行为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8.2各方委托大集金服平台保管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
第九条 通知
本合同各方为变更、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所发出的通知,可以大集金服平台上通知、站内信、公告、公示的形式送达,也可以短信、电子邮件、邮寄至其在大集金服平台注册时提供的联系地址等方式送达,各方确认并同意该通知为对其有效的通知。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各方就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10.3 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自甲、乙、丁三方在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大集金服平台提示框出现时点击“确定”,并经丙方审核同意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各方可打印本借款合同。本合同至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为保护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通过网上打印的借款合同可能会隐去部分信息。在甲方发生逾期还款时,乙方可以向丙方申请打印完整的合同。
11.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本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
11.3 本合同各条的标题仅为索引而设,各条标题不得用于或影响对本合同条文的解释。
11.4 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可分割且独立于其他条款,任何条款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执行性不受影响。
11.5 本合同对各方的合法继承人或继受人具有约束力。
11.6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乙方(出借人):
     年 月 日
丙方(居间平台服务商):海南供销大集金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丁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还款计划
还款日 付息金额 还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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